苏州新区人才市场档案托管 {苏州人市场档案托管}
苏州新区人事代理中心专业从事为湖北高校毕业生提供各类就业咨询与服务的公司。公司围绕客户的需求展开各类委托代理业务,在毕业生就业、落户苏州新区、户档托管等问题上提供疑难咨询和一站式解决方案。
![]() 苏州新区人才市场档案托管
公司以”高效率,高信用,高满意度“为中心价值,致力于为湖北高校毕业生以及外地来汉工作毕业生提供各类户口档案计生手续咨询代理服务,希望经过我们的专业程度和不懈努力为广大已就业毕业生能够安心工作,为自己未来而奋斗保驾护航。
苏州新区人事代理中心为户口档案托管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苏州新区市人才中心提供以下服务: 1、毕业生毕业手续咨询; 2、毕业生档案提取、党组织关系转移代办、党员转正、代缴党费;3、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代办、报到证代办、遗失补办以及报到证改派办理;4、托管人才中心的可代领户籍卡、代交托管费用、代开计划生育证明、转正定级手续等;5、毕业生档案户籍托管代办; 6、毕业生落户苏州新区办理;7、各省市招工调干苏州新区相关手续代办;
苏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一、 服务对象
1、 在汉落实就业单位的苏州新区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2、 毕业两年内在汉落实就业单位的市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式三份);
2、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苏州新区市属中专学校毕业生除外);
3、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证明;
4、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另需提供省市公务员管理局录用文件和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卡;
5、市属中专毕业生另需提供学校出具并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 苏州新区人才市场档案托管
三、工作流程
1、毕业生自行在苏州新区市毕业生就业网(www.dets.cn)上注册个人信息;
2、用人单位携带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除外),交工作人员登记注册单位信息并领取注册密码;
3、用人单位凭签约接收的毕业生提供的身份证号和上报密码在毕业生就业网上签约;
4、经市毕办网上核准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所需证件到毕业生服务窗口核对并办理报到手续;
5、毕业生持市毕办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证明,依次到拟落户各区的政务中心公安部门和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单位上级主管(或人事代理)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办理时间
符合政策并材料齐全,在工作日随到随办
五、咨询电话:0512-50337033
苏州档案材料的收集补充
一、收集内容
符合人事档案内容的相关材料。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学位、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政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工资、任免、出国等材料;其他参考材料。
二、材料要求
1、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内容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及形成材料的日期。归档材料规定由单位审查盖章的,应有单位盖章。
2、归档材料的文字应是铅印、胶印、油印、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3、归档材料应为原件。一般不得用复印件或扫描件代替原件存档。特殊情况存入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应由原件保管单位注明并加盖公章。
4、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的归档材料,个人不得擅自拆封。
三、办理时限:符合政策并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苏州新区人才市场档案托管管理条例:
一、 对在苏州新区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配套服务
(一)服务对象
与我市各类非公有制单位和实行人事代理制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我市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灵活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协议:符合以上服务对象要求的毕业生持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工作证明,自主创业毕业生需出示苏州新区市工商营业执照)到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窗口(以下简称毕业生服务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办理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主管部门签章手续,领取《毕业生报到须知》。
2、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对接收毕业生数量较多的用人单位,由单位与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主管部门签章手续,领取《毕业生报到须知》。
3、办理毕业生报到、入户手续
毕业生持省毕办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在汉入户的市外生源毕业生依次到拟入户区政务中心和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与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或个人,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转递地址统一转递到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汉口车站路一号)。
5、党组织关系接转
对与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党员,若接收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苏州新区市生源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的党组织管理;非苏州新区生源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入中共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委员会托管。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毕业生服务窗口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三)协议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与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个人或单位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在协议期间,由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事主管部门签章手续;
2、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3、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出具与档案相关的各项人事证明;
4、办理初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接受委托代办因公出国(境)手续。
(四)收费标准
1、毕业生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按照180元/人收取档案管理费。协议期满,仍要求续签人事代理协议的,按照15元/人.月收取档案管理费。
2、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按照双方签订的《单位人事代理协议》提供服务,服务费由双方协商。
二、为苏州新区生源未就业和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一)服务对象
![]() 苏州新区人才市场档案托管 苏州新区生源毕业2年内未就业及我市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苏州新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我市毕业生服务窗口以及各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手续;
2、苏州新区生源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除携带以上材料还需持市人力资源、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办理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登记手续。
(三)提供以下各项人事人才服务
办理苏州新区生源未就业登记和困难家庭未就业登记手续的毕业生,在未就业两年择业期内,由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以下各项人事人才服务。
1、提供就业培训和补贴
每年8月至10月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中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就业培训,培训时间和安排由苏州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具体实施。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由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培训
资料和餐饮,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2、提供求职推介服务
参加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的未就业培训的毕业生,享受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免费就业推介服务。含在苏州新区人才网(www.job98.com)免费求职登记和信息查询服务;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实习机会以及岗位推荐服务等。
3、 提供免费保管人事档案服务
对办理未就业登记手续或未就业困难家庭登记手续的毕业生,在
未就业期间提供2年择业期免费保管人事档案的服务。
附:苏州新区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窗口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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