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区人才市场档案托管 2023年苏州本科学历引进落户
人才市场是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招工、招聘,劳动者进行求职、投递填写简历的市场。由于互联网的蓬勃兴起,目前已经发展成了实际场地人才市场,网上人才市场,校园招聘人才市场等。小编收集了《2023年苏州人才市场存放档案的条件及流程》希望能帮到
大家。
![]() 苏州姑苏区人才市场档案托管
1、 问:档案是否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答:请登录苏州人事人才网www.dets.cn,在公共服务的档案查询中输入姓名及出生日期查询。
2、 问:毕业生转正定级怎么办?
答:档案由毕业后首次就业单位委托存放在我中心的,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的(表现优秀经单位同意可提前至半年),提供单位同意盖章的转正定级表和报到证办理。表格可在苏州人事人才网www.dets.cn下载。
3、 问:户口是否办好?户口是否在苏州人才中心?
答:请登录苏州人事人才网www.dets.cn,在公共服务的集体户口查询中输入姓名和出生日期查询。在查询结果的户籍挂靠办理情况一栏中如显示“办理就绪”说明户口已经办结。
4、 问:如何办理户口迁入?
答:一、非苏州籍毕业生办理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此表格可在苏州人事人才网下载)
6、《单位户籍挂靠证》
二、人才引进人员办理落户提供以下材料:
1、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
2、《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
3、《准予迁入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服务处所”一栏必须填写)
6、《单位户籍挂靠证》
5、问:如何办理户口迁出?
答:
1、迁往市外(包括高淳区、溧水区、江宁区、原江浦县、六合区)的人员:凭当地市(县)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户籍挂靠证(卡),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2、迁至本市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籍挂靠证(卡)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3、改派至外地的学生:凭派遣至外地的报到证,户籍挂靠证(卡),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4、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凭考研入学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籍挂靠证(卡)至户籍挂靠柜台办理迁出手续。
![]() 苏州姑苏区人才市场档案托管
姑苏区人才市场档案托管
一、服务范围
在苏州市工商管理局注册,并在市社保中心缴纳社保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二、服务对象
单位录用的具有苏州户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服务内容
1、保存单位员工人事关系;
2、保管单位员工人事档案;
3、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服务流程
(一)单位人事代理开户
1、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委托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管协议》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办理程序:
(1)单位人事负责人员将需提供的材料交至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窗口;
(2)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签订协议,并将一份《单位委托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管协议》盖章后返回单位保管。
(二)单位员工办理人事代理
1、请提供材料:
(1)提供原单位同意离职的证明(辞职、解除或终止合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苏州市毕业生指导中心签转的《就业报到证》。已在中心办个人委托档案保管相关手续的,提供办理手续时与中心签订的协议书原件。
(2)劳动手册原件(须有经劳动部门审核的单位录用记录)。
(3)一寸照片1张。
(4)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完整的《登记表》、《人事关系、档案保管承办表》一式二份,并经聘用单位盖章。
(5)个人档案不在人才中心的,还需提供详细档案保管地址及与调档相关的材料。
2、办理程序:
(1)单位人事负责人员将所需材料交至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窗口;
(2)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办理信息登记。
(3)人才中心向有关单位、部门开具《索取档案通知单》调取档案。
注:单位在办理代理手续一个月后,即可查询到档情况,如有问题请直接与人才中心承办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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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过程中问题
问:人才引进的条件和办理程序?以及审批情况查询?
答:一、引进条件
(一)单位:单位需和我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提供在苏州市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公章即可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
(二)个人:根据江苏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苏州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中心代理单位异地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应在35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一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申报单位交纳满一年的社会保险),并与该单位续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必须是同一家单位)。
3、当年每单位引进人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若超出人数需按特殊人才另行申报。
二、办理流程:
(一)提供《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和《劳动合同》到我中心开具商调函。
(二)由我中心审阅档案,告知其审阅结果,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申报表格。
(三)提交材料:《苏州市引进人才登记表》(网上表格下载名称为《人才引进封面》)、《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拟人才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拟人才引进人员政治情况调查表》(以上表格均可在苏州人事人才网站上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户籍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四)待我中心办理完毕后,电话通知用人单位或个人,也可登录苏州人事人才网www.njrs.gov.cn公共服务中心查询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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