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在昆就业的太仓籍毕业生:
1.与用人单位签订整套《太仓市专技人员聘用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需落户回太仓的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5.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二)暂未就业、继续深造或就业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太仓籍毕业生:可向学校毕业生指导部门申请派遣至原籍(太仓)
1.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需落户回太仓的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3.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三)已在昆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太仓本市院校毕业的非太仓籍应届毕业生:
1.与用人单位签订整套《太仓市专技人员聘用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3.未婚者提供个人声明,已婚者提供全套已婚材料;
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5.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集体户口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备注:(1)无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上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或毕业后户口已落回原籍的毕业生)则另提供以下材料:
① a.未婚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b.已婚提供婚育证明及已婚材料(已婚人员家属情况登记表,并附上相关家属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②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③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未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证明(凡江苏省内户籍人员可至太仓市gongan局2号楼506室国保大队直接开具)
( 三)受理窗口:太仓人力资源市场人才服务大厅毕业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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